金标尺
金标尺 曾*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是公告期3个月之后才能代管财产还是申请就可以代管?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1-09-02 10:39:08

金标尺 杨* 老师

回答于 2021-09-07 09:40:31

财产代管人是在判决做出的时候一并指定,因此是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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