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简易程序可以延长吗
2021-09-07 14:29:29
回答于 2021-09-07 14:31:16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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