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这句话正确吗?
2021-09-10 14:46:49
回答于 2021-09-10 22:40:38
本题判错。《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本题题干说的应该,过于绝对。 法律规定中,后面有例外情况的,只说前面,不说例外判对,但是前面的描述中有比较绝对的词语就判错。
2601题本82叶第8题,这个选项说话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