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就本题为例,债权出质后,是否就可以理解为甲对乙的10万已经转成了应该对乙5万,对丙5万?是否就不能在履行还款10万给甲了?
[相关题目]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2021-09-17 10:57:08
回答于 2021-09-17 11:43:26
不是的,该10万元债权是一个整体。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就是甲将该债权作为担保,向丙借款。当甲未到期偿还向丙的借款时,丙就享有甲的债权的权利。如果甲将该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乙就应该向丙偿还借款,如果没有,乙应该向甲偿还借款。
回答于 2021-09-17 11:44:40
本题为例,丙享有的质权意思是,乙还甲10万的话,丙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