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写:强奸并杀人的分别成立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但是有老师又讲:绑架并杀人、拐卖并强奸是结合犯,只定一个罪。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都是犯了2个罪,为什么有的定一个罪,有的定2个?
2021-09-20 10:17:14
回答于 2021-09-20 11:59:37
可以认为是特殊规定,但理论上也说的通。 展开来讲,对绑架罪的认定就认为绑架有对生命权的侵害,那么如果真的侵害了,就是加重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中也认为强奸的情形可以并入拐卖罪,有这样的结果发生,认为是加重犯。 强奸罪,为了强奸进行而杀人,是强奸致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强奸后的故意杀人,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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