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黄**

请附带法典原文,多个标的物选择首先是由债权人选择还是债务人选择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1-10-08 16:58:12

金标尺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10-09 19:25:20

你的问题能在具体点吗?会不会有关于担保? 按照现有的信息,是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关系到多个标的物。这些都应该是双方当时人约定的事项。无法很具体的解答。

金标尺 黄** 同学

民法典新增选择之债中选择权归属与移转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课程中没有附带完整法律条文,所以只能提取这些信息)

金标尺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10-10 18:27:20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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