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一起买的房,但登记只写了甲的名字,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子卖了并且进行了过户登记,乙虽不承认。但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且房子产权已经转移。那乙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2021-10-16 12:13:26
回答于 2021-10-17 13:55:29
乙向甲转移的房款,可以算作借款。
但是房子会涨价呀
回答于 2021-10-19 10:26:34
共同买房的话,并不是随便两个陌生人就可以,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婚姻关系才可以。那如果是婚姻关系的话,婚前双方出资,但只写一人名字的话,实践判例中有判为共同财产的,也有判为只是借款的。 所以要想买房子,必须要写自己的名字。
哈哈哈哈哈哈,写了写了
回答于 2021-10-21 14:32:43
嗯嗯。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尤其婚前婚后买房情况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