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和D为什么不能理解为同一个意思呢,遗嘱无效了不就是按法定继承处理吗?
[相关题目] 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XXX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此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1-10-27 14:10:48
回答于 2021-10-27 14:19:06
遗嘱部份有效部分无效。甲处理自己财产的部分有效的,甲的遗产可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需要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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