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林**

那丁住里面他们要把丁赶走吗?

[相关题目]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1-11-15 17:25:35

金标尺 王** 老师

回答于 2021-11-16 10:35:21

这个出租行为都是有效的,说明可以出租,丁不能再妨碍承租人行使权利,但是丁可以要求另外几个人把房子出租的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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