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的共犯,我理解的是但凡指使肇事人逃逸的都是共犯,但是书上只有四类例子(单位主管、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车人),也没有“等”之类的省略表示。所以交通肇事的共犯仅仅只是这四类人吗?
2021-11-16 17:40:42
如果只是这四类人的话,单位主管人员这个会不会很冤,锅从天上来?
回答于 2021-11-17 09:08:20
这个意思是单位主管人员指使肇事人逃逸,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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