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
2021-11-24 15:07:58
回答于 2021-11-25 09:36:16
答案就是正当防卫。甲将乙撞伤后对乙有救助义务,甲的不救助行为属于不作为形式的不法侵害。丙为了保护乙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将甲打伤,逼其将乙送至医院,其行为属于采取对不法侵害人甲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打错了,为什么不是无因管理?
回答于 2021-11-26 09:19:44
无因管理是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丙打伤甲逼其将乙送至医院的行为是丙和甲之间的关系,不是丙和乙之间的关系,且该行为成立的也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是无因管理。如果说,丙是自己直接将乙送至医院,为其垫付医药费则属于无因管理。这个行为就是丙(管理人)和乙(本人)之间的关系,且丙为此支付的诸如车费、医药费等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