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这里做出了不利的复议决定,所以是违法的吗?
[相关题目] 赵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区公安局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认为情节较重,行政复议决定改处罚款500元。后经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则区公安分局和区政府都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
2021-12-08 13:27:48
回答于 2021-12-08 17:10:57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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