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事实2的戴某上课时说是属于共同犯罪的胁从犯,案四事实3的船主汪某上课时说是属于紧急避险。他们都是受胁迫,但是为什么一个是共犯,一个不够成犯罪呢?
2021-12-12 13:29:02
回答于 2021-12-14 11:31:11
因为紧急避险是违法的阻却事由啊,戴某逃跑了但她作为帮助犯想要脱离共犯得消除心理和物理上面的帮助,但她并未有。
老师,我的意思是说这两道题,都是被胁迫而实施的行为,但是船夫属于紧急避险,戴某构成胁从犯,是为什么呀?
回答于 2021-12-14 17:59:05
紧急避险要看紧迫性呀,戴某这个都不具有紧迫性存在,怎么 会是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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