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派出所做出罚款决定,分设派出所的公安局改变原行为,也是共同被告吗?(2)如开始派出所认为罚款3000,复议时判决罚款1000,也是共同被告吗?1000由派出所给吗
[相关题目] 山城市城东区居民张某因在山城市沿山区进行赌博、被沿山区公安分局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山城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山城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如提起行政诉讼,应以( )为被告。
2021-12-23 11:43:02
回答于 2021-12-24 09:13:34
(1)复议改变,告复议机关,即告公安局;(2)复议减轻了,行政相对人应该是不会提起行政复议的,因为对相对人更有利。这里的罚款是由行政相对人(即被罚款的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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