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民法典不是规定了,不当得利只要我不知道,且不应知道是不当得利,就可以不用返还吗?
[相关题目] 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21-12-23 15:39:26
回答于 2021-12-24 09:10:14
物权具有追及权,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丙有权要求丁返还手表,或者要求甲赔钱。
所以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于民法典最新规定的:不当得利只要我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就不用返还了,这个规定是吗
回答于 2021-12-27 10:21:43
可以这么理解 因为不满足我不知道这个条件。
如果我这样说对不对 那如果赃物或者遗失物还存在,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也应当返还赃物遗失物;但如果赃物遗失物不存在了(就比如损坏了或者被弄丢了),那在不知情条件下取得这个东西的人是不是就不用还,剩下的就是被盗人和盗窃人之间自己协商怎么赔,但就不关不知情取得东西的人的事了
回答于 2021-12-28 11:06:31
即便东西不在了,取得这个东西的人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取得这个物的所有权,不用过于纠结这个问题,考试一般不会考得这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