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这一条是不是删除了,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需要先复议再起诉,可以直接起诉了?
[相关题目] 对浙江省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 )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
A.国务院;提起行政诉讼
B.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国务院;终局裁决
D.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2021-12-31 00:25:27
回答于 2021-12-31 08:54:16
对省部级单位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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