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针对这个红色部分,我想问一下,就是假设公交车上刹车一个人没站稳差一点摔倒,但条件反射下扯住了旁边的人的衣服,结果扯坏了,他保护的是自己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但摔倒了也不大可能受伤,那么这个不算紧急避险吗?还是算什么呢?衣服被扯坏那个人找谁赔偿呢? 针对这个绿色部分,我想问那假如前面那个例子里差点摔倒那个人就是警察呢?
2022-01-03 21:25:49
回答于 2022-01-06 09:21:24
也算紧急避险吧,就是自己赔啊,谁扯坏的谁赔,这个主体是特定身份不能紧急避险不是这么理解的啊,要他在工作的时候啊,警察去坐公交车,这个时候他不就是个普通人吗。
哦哦,好的,当无辜第三者的权益被损害,是不是都是谁损害谁赔偿啊???只不过是因为紧急避险损害的所以不会给破坏者安罪名罢了?
回答于 2022-01-06 15:04:59
对
哦哦,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
回答于 2022-01-06 15:32:34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