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刑事诉讼法:请教老师 1.开庭审理时,法庭上不是有判案的法官以及法官旁边坐着的一些人、还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代表人员吗?为什么说回避制度中公检法的人又要回避呢? 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如果回避了谁来记、鉴定、翻译呢? 2.回避的6类人中,如果他们本来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还能担任本案前一步的侦查 检察 审判 书记 鉴定 翻译人员吗? 3.回避的人可以坐在下面旁听吗?还是连法庭的门都不能进 我觉得问题出在我没有感受过法庭判案现场,但是我又不知道在哪能搜到案例视频 辛苦老师解答
2022-01-08 19:22:07
回答于 2022-01-09 17:54:41
回避制度针对的是这些人,而不是说这些人全部回避了。有了需要回避的情形,才需要回避。 需要回避。 回避的都是职位,是说他们不能做相关的工作,不然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旁听只要是公开审理的都可以旁听。 很多法院都会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拿了身份证就可以去旁听了。还有线上直播的那种,官网上应该会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