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对于这段话我想问一下:什么叫没有法律根据?那如果是有法律根据呢,然后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那要返还吗?
2022-01-08 21:52:33
回答于 2022-01-10 09:24:17
不需要。有法律依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方给另一方货款,就是有法律规定,不用返还。
老师,意思就是得利人甲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取得的利益(乙给丙的贷款)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回答于 2022-01-10 15:29:49
是的,可以这么理解。
好的,谢谢老师。
回答于 2022-01-10 16:31:08
不用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