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什么意思?因为动产以交付生效
2022-02-15 20:30:14
回答于 2022-02-16 11:03:51
首先要明白“对抗”的含义,对抗就是指两种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谁优先于谁的问题;第二民法里的善意指的是不知情。举例:甲将汽车卖给乙并完成了交付,但是一直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又将汽车抵押给了善意第三人丙,并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此时,乙虽然基于交付取得了汽车所有权,但因未办理登记,所以不能对抗丙的抵押权。甲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比如让甲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了。民法典这一条的规定就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在交易这种价值较大的特殊动产时尽量去办理登记,以此维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好的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