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必备条件之一不是人道主义吗?就是李某08年立遗嘱时他的儿子乙还没有成年,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这样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吗?还是说遗嘱生效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乙在遗嘱生效之后还没有成年就可以享受遗产吗?
[相关题目]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 )。
2022-03-10 16:23:34
回答于 2022-03-11 17:18:46
后一种想法是正确的。如果李某死后乙还是未成年这个遗嘱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