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财产可直接转让,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老师可以举例解释下这个法条吗
2022-03-28 15:41:35
回答于 2022-03-29 09:41:02
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以其现有的一辆车作为抵押,抵押期间,丙欲购买甲的这辆车,甲可以不经乙的同意直接将该车卖给丙,但是应当将该出卖的事实通知丙,如果乙有证据证明甲将该车卖给丙会损害乙的债权,则乙可以要求甲将所卖车辆获得的价款提前偿还甲欠乙的100万元或者将所卖的价款提存。
明白了谢谢老师
回答于 2022-03-29 10:01:15
不客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