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老师。这个题怎么做呀?
2022-03-28 17:28:14
回答于 2022-03-29 09:57:05
首先,根据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没法私下撤销,其实基本上就排除完了。这个甲伪造的公章肯定不能直接把后果算在公司头上,但是公司要是自己愿意背锅,那这个合同就可以撤销,因为以次充好是欺诈嘛,欺诈可撤销。
追认的意思就是同意是吗?如果不追认是不是这个合同无效呀?无论追不追,丙都可以向法院撤销是嘛?我想这个题的时候,思路是甲是无权代理中的表见代理,丙是善意取得,这个合同不影响效力。我想这个题感觉想复杂了
这个合同定性质只能是可撤销嘛?如果问的话?乙可以撤销嘛
回答于 2022-03-29 15:34:17
追认就是同意。不追认对公司肯定无效啊。丙可以撤因为是欺诈。这个不是表见代理,因为章是伪造的。合同是可撤销的,乙去撤销干嘛,又不是它签订的合同,它可以默默吃瓜!
谢谢美女,好喜欢听你的课,以后多多帮我答疑哟
回答于 2022-03-30 09:34:10
啊哈哈哈,爱你贺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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