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绝对义务没懂,为什么是义务主体不特定?
2022-04-01 23:04:52
回答于 2022-04-02 14:18:57
绝对义务,又称对世义务,指对一般人承担的义务,例如不得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对义务,又称对人义务,指对特定人承担的义务 ,如债务人只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我们可以联系物权来理解,我们在讲物权的时候说了,物权是一种绝对权,比如现有一物品A,所有权人为甲,甲以外的其他人都有不能侵犯A物的义务,此时这种义务就是绝对义务,因为义务主体不特定。
老师,我前面都懂了,就是不会区分义务主体
回答于 2022-04-06 09:44:56
义务主体就是承担义务的人。
我没懂就是,相对义务为啥是特定的主体,而绝对义务事不特定的,这个题我懂了的,但是这个知识点名词解释从字面意思我没懂。 物权是绝对的义务,但是应该是主体特定撒,别人也不能拿走属于我的东西撒
回答于 2022-04-07 09:28:16
甲乙之间签订合同,那甲乙互相所负的义务就是相对义务,义务主体是特定的甲和乙,我们可以说完义务主体是具体的谁谁谁,但是绝对义务不一样,现在甲是物权所有人,义务主体是除甲之外的所有人,我们不能把义务主体是谁谁谁说完,我们只有笼统的说除甲之外的所有人,所以说是不特定的。实在理解不了,记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