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曾*

A.农业局与张某签订《粮食收购合同》B.公安局与第三建筑公司签订《住宅建设合同书》为什么AB两项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属于民事行为。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2-04-03 19:08:33

金标尺 曾* 同学

难道因为这个是双方都参与的行为,所以属于民事行为吗?请老师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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