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法中的公定力和确定力,如何来判?题目中出现“非法定情形不停止执行”为什么是公定力?若题目中出现非法定程序不能更改,是确定力吗?它们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关键词分别是什么?……头大(综合基础知识——法律板块)
2022-04-05 17:38:40
回答于 2022-04-06 10:38:10
诉讼不停止执行体现的就是公定力,因为公定就是事先推定合法有效,合法有效的当然可以执行啊,干嘛停止。确定力,如果题目中出现经过什么重新审理或者复议的这种法定程序或者法定手段改变一个已经有效力的决定,那就是确定力的体现,它讲究合法去变更行政机关的决定。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强调的是预先推定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先予遵守和服从;而确定力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