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甲乙约定送货上门,乙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就均为南京市G区呢,
[相关题目] 甲住成都市E区,在成都市F区有一家工厂。乙住南京市G区。两人在成都市H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送货上门。甲发货后,乙拒绝收货。如果甲要通过诉讼追究乙的违约责任。以下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是( )。
A.F区
B.E区
C.G区
D.H区
正确答案:C
2022-05-06 13:54:02
回答于 2022-05-06 14:17:49
送货上门所以认为在乙家签收,即在乙家履行合同。所以乙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就均为南京市G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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