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甲遗嘱留给儿子乙房子,乙先于父亲死亡。为什么不是由乙的儿子代位继承,而是直接判定遗嘱无效呢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2022-06-02 15:56:11
回答于 2022-06-02 16:11:34
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相关的继承人死亡,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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