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诉讼时效有三年,有的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1、身体受伤要求赔偿的; 2、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期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 4、寄存财产丢失或者损坏的。 请问本题错误点除了“知道受伤”应该还有一个期限吧,老师讲的时候只说了知道受伤,我就不确定期限这个是否有问题
[相关题目] 5.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身体受伤害的受害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期限是三年,从知 道受伤起开始计算。
2022-07-25 11:41:51
回答于 2022-07-26 09:08:09
从知道受伤以及义务人开始计算,期限是三年。
那这个一年的是什么
回答于 2022-07-26 16:50:56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法总则、民法典都没有这个特别短期诉讼时效规定了,现在一般的诉讼时效就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