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曹*

老师,上周成华区编外有道法律题,大意是: 某公司为了宣传活动,谎称邀请了明星宋某到场(这个宋某的名字没有具体说是谁,只是用了"明星宋某"的说法),然后宣传物料也用了宋某的剪影(但没有脸部和其他明确的外表特征,仅仅是剪影),所以粉丝就错认为是邀请到了明星宋某。请问这是侵犯了宋某的姓名权还是肖像权? 延伸问题:网络上利用蔡徐坤做的篮球表情包算是侵犯了蔡某的肖像权吗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3-01-09 11:51:07

金标尺 曹* 同学

好像还有个选项是名誉权

金标尺 陈** 老师

回答于 2023-01-10 09:32:42

如果表述不存在偏差的话,它应该考的是成都的一个判例,关于易烊千玺的,认定为是侵犯了肖像权。审判理由即便被告对原告照片进行了加工处理,无法看到完整的面部特征,但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包括发型)仍具有原告的个人特征,属于原告的外部形象,而案涉文章的文字描述内容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通过人物特征描述的“精准画像”,大大加强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案涉文章的留言部分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评论该肖像剪影为甲某,更加印证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

金标尺 陈** 老师

回答于 2023-01-10 09:41:18

第二个问题,我们一般对明星肖像使用的保护程度会比普通人低。如果是未经他人允许使用我们普通人的肖像做表情包,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就看对方是否允许了。但是对于明星,从法条本身来看其实也属于侵权。但是实践当中,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没有用于商业活动或者毁损、侮辱行为,通常不会被追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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