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内部讲义中第一章第二节中的“控制”表述中,有一段话是“控制工作过程三个步骤:1.衡量组织成员的工作绩效;2.发现偏差;3.采取矫正措施” 而后面第五章控制中第二节控制过程里面讲的三个步骤分别是:1.制定控制标准;2.衡量实际工作;3.鉴定偏差与纠正偏差。 请问老师,这两个是否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呢?如果是的话应该以哪个为准?如果不是的话第一个又应该如何理解呢?
2021-10-07 12:25:30
回答于 2021-10-08 10:02:10
两个都是对的,是站在不同角度,一般以后面这个为具体过程,前面那个是更宏观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