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方向和对学生的要求都不同,为什么可以相互通用?
[相关题目] 对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而言,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
2020-10-01 01:01:35
回答于 2020-10-01 18:3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回答于 2020-10-04 16: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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