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蔡**

为什么不选a

[相关题目] 1.对于教育法律救济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

B.教育法律教济的目的是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C.教育法律救济具有权利性

D.教育法律救济不具有监督性

E.教育法律救济不具有补救作用

正确答案:B、C

教育理论知识

2021-05-27 19:29:17

金标尺 教***** 老师

回答于 2021-05-28 12:02:57

正确说法应为: 1.纠纷的存在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 2.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 A选项表述错误。所以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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